各国药品流通模式初探

时间
2005-08-03

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十分重视药品的特殊性,采取了不同于其他商品的流通体制和流通方式。这些可以作为我国建立药品现代流通目标模式的重要参照。

一、药品市场的集中度相当高。欧盟排在前三位的药品分销企业市场占有率为65%,日本排名前五位的企业占有率为80%,美国前三位企业市场占有率更是高达96%。美国药品销售额占世界药品市场的份额超过40%,但药品批发商总共只有70家。日本药品销售额占世界药品市场的份额为12%,也只有147家药品分销企业。法国8家药品批发企业中,有3家的市场份额高达95%。德国过去药品批发企业很多,现在只剩10个大的药品批发商,其中3家最大的占市场份额达60%~70%。国外大型医药公司年销售额一般都在20亿美元以上。由于药品市场的集中度相当高,这些国家对药品市场监管非常有序有效,而且监管的行政成本也比较低。美国FDA总共才有9500人,其中2/3的人是在马里兰州总部的国家顶尖级药学专家,1/3的人是分布在各地的行政执法人员。

二、零售药店是患者购药的主渠道。法国84.7%的药品通过药店销售,15.3%由厂家直接销售给医院使用;在药店销售的药品中,88%由药品批发商分销给药店零售,12%由厂家直接销售给药店进行零售。德国84%的药品通过药店销售,其中70%为处方药和可报销的非处方药,14%为不能报销的非处方药。另外16%的药品由超市销售,医院销售微乎其微。在日本,通过药品批发企业销售的药品约占89%,直销医院和药房的分别为3%和7%,直销患者仅为1%。美国药品零售药店的销售比重为74.9%。零售药店成为患者购药的主渠道,使消费者有了更多的知情权和选择权。

三、形成了药品流通的现代物流体系。美国、日本等国都建立了信息化、自动化和标准化程度很高的药品现代物流配送系统,美国以大型制药和批发企业为轴心,日本以社会共用物流配送中心为平台,使生产、流通和医院等环节的药品库存量大为减少,有的企业甚至达到“零库存”,大大降低了药品的流通费用,加快了资金流通速度。最为重要的是,药品如果不进入物流配送体系,就不能进入市场,而药品如果不实行标准化生产和包装,就不能进入这个体系,这就使药品流通的安全性大大提高。

四、高度重视药品流通全过程的安全性。美国、德国、法国、日本等国都规定,在药品流通的所有环节必须设职业药师,以保证药品流通全过程的安全。美国FDA要求所有批发和零售商必须保存完整的交易记录,当某一个药品质量有问题时,可以即时地“追根寻源”。欧盟的药品管理由欧洲医药评价署(EMEA)负责,由EMEA根据质量、安全和疗效三条标准颁发在欧洲的药品销售许可证。处方药的评价由EMEA负责,非处方药的评价和批准主要由所在国家进行。

五、专业化的市场中介体系日趋完善。美、日两国形成了比较成熟的药品流通中介服务市场。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、医生处方审核、加盟药店联合采购、药品分类编码、组织机构代码、数据通讯服务、市场信息服务、企业信用服务等,都有专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。近年来,美国出现了大约800多家药品集中采购组织(Group Purchasing Organization简称GPOs)、药品购买福利组织(Pharmacy Benefit Management简称PBMs)和美信医药国际连锁(Medicine Shoppe)等营利性、专业化的药品市场中介服务机构。GPOs接受包括医院、家庭护理中心和其他医疗服务提供者组织的委托,形成较大的采购订单后,就采购医疗产品和服务价格同供货商进行协商,这样约为会员降低10~15%的采购费用,目前医疗机构45%的药品和设备通过GPOs进行。PBMs为医疗保险公司提供制订药品目录、采购所需药品、审核医生处方和办理药费支付等服务,是药品流通的重要环节。Medicine Shoppe代表全体加盟店与供应商议价,集体联合采购,降低进货成本。

六、积极推广和应用医药电子商务。从发达国家的情况看,医药电子商务发展很快,网上医药交易十分普遍。日本制药协会发起建立了日本药品电子网(Japan Drug Net),为所有医药企业提供互联网药品数据交换服务,会员企业在缴纳会员费后,就可以与所有批发商进行数据交换。目前8个亚洲国家的医药公司开展了医药电子商务。欧盟的电子商务发展也很快,如瑞士已有16%的药品通过网上或邮购售出。